政策福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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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励各类企业在我市设立员工持股平台(有限合伙企业),因企业改制上市发生“减持、并购、重组、分红”等事项当年度新增的地方财政贡献合计达20万元(含)以上的,由受益财政按其当年度新增地方财政贡献的90%给予奖励。

落户奖励
经营奖励(税收贡献奖励)
投资奖励和招商奖励
持股平台奖励(限售股减持)
人才奖励和办公住房补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