鼓励各类企业在我市设立员工持股平台(有限合伙企业),因企业改制上市发生“减持、并购、重组、分红”等事项当年度新增的地方财政贡献合计达20万元(含)以上的,由受益财政按其当年度新增地方财政贡献的90%给予奖励。